吉至官方平台,指包括但不限于域名为“acmec-e.com”,“chembio.com.cn”等上海吉至生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至”)的所有网站及相关应用,是吉至提供给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个人在互联网市场中进行贸易和交流的工具与服务的合称,也是为用户提供账户信息管理、采购与供应信息发布与查询、交易撮合与处理、订单查询与管理、信息系统服务、定价建议与咨询等服务的互联网平台。
吉至官方平台(以下称“本网站”)各项电子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属于上海吉至生化科技有限公司所有,本网站提供的服务将完全按照其发布的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您确认所有服务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时,本协议在您与本网站间成立并发生法律效力,同时您成为本网站正式用户(自您开始使用吉至商城起,即默认您同意并自愿遵守本协议内容)。
本协议是用户与吉至之间关于用户使用吉至网络服务(以下简称“服务”)所订立的协议。本协议描述吉至与用户之间关于“服务”许可使用及相关的权利义务。“用户”或“您”是指吉至提供网络服务的单位或单位授权的代表人。
1.法律声明
用户应在注册前阅读并同意该法律声明,请务必详尽阅读。若您对该法律声明有异议,请点击“不同意”,放弃签署网络订购协议,并请您勿再使用本公司的网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浏览、查阅等。
2.服务内容
2.1 吉至网络服务的具体内容由吉至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吉至保留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
2.2 吉至的网络服务,主要为吉至的相关客户提供查询或订购试剂的便利,其内容包括提供吉至试剂的品牌、价格、库存等信息,以及与此相关的查询、网上订购等服务。
3.使用规则
3.1 用户在申请使用吉至网络服务时,须向吉至提供准确的用户资料,如用户资料有任何变动,须及时更新。因用户提供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或未及时更新给用户造成的任何损害,吉至不承担任何责任。因用户提供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或未及时更新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吉至保留追偿的权利。
3.2 用户注册成功后,吉至将给予每个用户一个用户帐号及相应的密码,该用户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其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若有异常,请立即与吉至工作人员联络。对用户因用户名和密码泄露、遗失等非吉至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吉至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若用户因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泄露,对吉至造成损失或潜在损失,用户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3.3 用户注册成功后,如若连续六个月不曾使用其注册帐号,则该帐号有可能被新的用户注册,届时其原有信息将全部丢失。吉至不对由此引起的用户信息丢失承担任何责任。
3.4用户理解并同意吉至商城平台通过向用户注册时预留的地址、电话、邮箱等任一方式发送信息,或者通过吉至商城平台发送站内信息,即视为吉至商城平台向用户履行了送达、通知义务。
3.5 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 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b) 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c) 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d) 不得利用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e) 不得利用网络服务系统发布或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信息资料。不得发布任何包含种族、性别、宗教歧视性和猥亵性的信息内容。
(f)不得利用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吉至的行为;不干扰或混乱吉至网络服务;
(g) 用户同意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安全漏洞的情况,立即通告吉至。
3.6 吉至保留判定用户在吉至网站的行为是否符合本服务条款及国家网络行为要求的权利,如果用户违背了服务条款的规定或国家网络行为要求,吉至可中断其网络服务的帐号和服务。
4.隐私保护
4.1 保护用户隐私是本网络服务的一项基本政策,吉至不擅自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户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a)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b)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c)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d)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e)为维护吉至的合法权益。
(f)由于用户对自身信息保密不当,导致用户非公开信息泄露。
(g)由于网络线路、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等原因造成的资料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
4.2 吉至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吉至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吉至可将用户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4.3 在不透露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吉至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5.特别须知
本网站向注册用户提供网络订购服务,鉴于实验试剂产品网络订购服务的复杂性和特殊性,敬请用户详尽知晓以下信息:
5.1 身份确认:根据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用户应了解订购实验试剂产品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常识,特别提醒:个人研究者无权自行订购实验试剂,实验试剂订购人的订购行为需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因此,凡使用本网络服务者需征得所在单位的授权,否则无权使用本网络服务。若使用本网络服务者未征得所在单位的授权,擅自在本网络进行订购,则自行承担相关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并赔偿对吉至造成的经济损失。
5.2 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具备一定的准确性、有效性和完整性,但因数据庞大,且受数据来源的不确定性影响,不能保证绝对的准确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因此,本网站所陈列的价格、货期等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合同邀约,相关约定以吉至书面发送给您并要求您确认的正式订购单(合同)为准。
6.订购须知
6.1 准确订货:在使用网络订购前,用户应预先仔细审阅产品的技术指标,确认无误。不详之处,应立即向吉至查询。订单一旦确认,即视为用户认可有关产品的技术指标。产品的技术指标及包装形式以出厂标准为准,特殊要求请在订货前书面说明,以便准确订货。
6.2 配套订货:订购多种试剂并且需要配套使用者,请预先与吉至确认,吉至将在合同中注明:“缺一种即取消全部订单”,以便准确操作,否则用户认可实到实收的交货模式。
6.3 订单变更:在确认订单之后,在大多数情况下不会发生变更,无需再次确认。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吉至将征求您的意见,再确认或者撤销某项订货: A)库存暂时缺货,需要安排生产;B)国际化工原料价格浮动或汇率变化3%以上,引起价格变化; C)属于高危险等级,不能空运; D)属于限制性实验试剂,须申请进、出口许可证;等等。对于定制实验试剂的订单,如果某项基础原料的采购发生严重困难,导致不能生产,吉至有权终止订单并第一时间通知用户,对此吉至不承担直接或间接经济责任。
6.4 订单撤销:鉴于实验试剂产品的生产、运输储存、及使用方面的特殊性,订单在生效之后,您不得单方面撤销订单。撤销订单需要征得吉至的书面认可。用户单方面撤销订单为违约,违约金为百分之百合同总额。意外情况:本公司欧洲仓有常备库存,能快速地满足绝大部分的需求。如果往国内调货时,出现不可预见情况,如:排不上舱位、航班延误或取消、转运受阻等等,可能导致运输延误,订货时应充分考虑到此类意外,以便合理地安排工作。在上述情况下发生延误,导致直接或间接的损失,吉至不承担责任,用户不得撤销订单。
6.5 质量责任:实验试剂质量应与工厂出厂规格相符。鉴于实验试剂的特殊性,吉至仅对未使用之前的产品质量负责,对实验试剂的应用不负有任何直接与间接的责任。吉至提醒用户在做实验之前,预先按照技术规范检验产品质量。在产品开始使用之后,用户对应用及其结果负有全部的责任。
6.6 质量鉴定:有关产品的质量问题,用户须在收到小瓶装实验试剂后三十日之内向吉至反馈,否则,视为用户已认可该产品质量。订购大包装实验试剂时,为了确认质量,可事先协商安排小样预检。到货之后的质量鉴定:用户须在到货之后的十天内,书面通知吉至,同时向中国商检局递交商检申请。否则,视为用户已认可该产品质量。若申请商检十日后仍未收到用户任何异议,也视为用户认可该产品质量。鉴于实验试剂的稳定性及其它复杂特性,在中国商检局抽样之前,须保持产品包装的原始密封状态,(中国商检局对已打开包装的产品不予检验出证!)。商检使用的检测方法应与原生产厂的,或国际公认的经典检测方法相同。除中国商检局以外,其它机构的检验报告或证书无效。如检验结果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由用户支付商检费用。反之,由吉至支付。如商检证明产品有问题,双方应积极、坦诚地协商索赔事宜。如发生争议,应递交中国商检局或通过吉至注册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
6.7 提货运输:由于实验试剂的特殊性,产品到达用户指定接收地点后用户应在七日内安排提货收货。若用户未在七日内提货收货,用户对实验试剂的质量稳定性负责。用户在提货或收货时应仔细检查货物的包装,此后用户负责其运输及储存的安全。如用户委托吉至在货物进口之后,代办国内邮寄或转运,吉至按邮政或运输部门的规定严格包装货物,然后交验给承运单位。其后因运输或装卸造成的破损,属于承运单位的责任。用户应在收件时仔细检查货物的包装,如发现破损应当场拒收(请预先告诫收发室人员!),并要求递送员当场签写货物破损记录。随后立即把该记录送交吉至,以便及时地与承运单位交涉索赔事宜。对冷藏冷冻产品,吉至会根据供应商建议的保存温度确定运输方式,由于无法准确估计运输、签收、验收等环节所需要的时间,吉至负责发货后当天通知用户提货,用户需提前安排货物签收(请预先告诫收发室人员或代收人立即签收并按保存温度保存)。由于用户未按时签收或在签收之后由于用户保存不当而导致的产品质量问题,吉至不予承担责任。发货箱中有货物回执,请用户签返回执,若发现货物短缺,须在七日内通知吉至,十日之后视为用户确认无短缺。
6.8 安全操作:为保证试剂安全性,用户必须指定受过严格训练的专业化学人员进行操作。在操作之前使用人必须认真阅读国际通用的MSDS化学安全操作卡(可以通过网站下载或直接向吉至索取MSDS卡),做好充分的安全防护之后再进行规范操作,用户对实验试剂的开启安全、使用安全及其化学反应后果负有全部责任。
6.9 责任范围:上列条款已经明确买卖双方的责任范围,双方不承担任何合同以外的直接或间接责任。此文仅明确责任范围,希望不发生此类意外。
7.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7.1 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需暂停网络服务,吉至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7.2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吉至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而无需通知用户:
(a) 用户提供的资料不真实;
(b) 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7.3 除前款所述情形外,吉至同时保留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随时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对于所有服务的中断或终止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吉至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7.4 用户若反对任何服务条款的建议或对后来的条款修改有异议,或对网络服务不满,用户只有以下追索权:
(a) 不再使用吉至提供的网络服务。
(b) 通告吉至停止使用吉至的网络服务,得到吉至确认后,用户使用网络服务的权利马上中止。从即时起,吉至不再对用户承担任何义务。
8.违约赔偿
双方同意保障和维护对方的利益,如因一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责任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
9.修改协议
9.1 吉至将可能不时的修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一旦条款内容发生变动,吉至将会在相关的页面提示修改内容。
9.2 如果不同意吉至对服务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
10.法律管辖
10.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10.2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吉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通知和送达
本协议项下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重要页面公告、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2.其他规定
12.1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12.2 本网络服务条款与国家法律解析一致,包括法律条款中有争议抵触的内容。若有任何服务条款与法律相抵触,以国家法律为准,同时相关条款将重新解析。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2.3 本协议解释权、修改权和最终解释权归吉至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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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是用户与吉至之间关于用户使用吉至网络服务(以下简称“服务”)所订立的协议。本协议描述吉至与用户之间关于“服务”许可使用及相关的权利义务。“用户”或“您”是指吉至提供网络服务的单位或单位授权的代表人。
1.法律声明
用户应在注册前阅读并同意该法律声明,请务必详尽阅读。若您对该法律声明有异议,请点击“不同意”,放弃签署网络订购协议,并请您勿再使用本公司的网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浏览、查阅等。
2.服务内容
2.1 吉至网络服务的具体内容由吉至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吉至保留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
2.2 吉至的网络服务,主要为吉至的相关客户提供查询或订购试剂的便利,其内容包括提供吉至试剂的品牌、价格、库存等信息,以及与此相关的查询、网上订购等服务。
3.使用规则
3.1 用户在申请使用吉至网络服务时,须向吉至提供准确的用户资料,如用户资料有任何变动,须及时更新。因用户提供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或未及时更新给用户造成的任何损害,吉至不承担任何责任。因用户提供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或未及时更新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吉至保留追偿的权利。
3.2 用户注册成功后,吉至将给予每个用户一个用户帐号及相应的密码,该用户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其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若有异常,请立即与吉至工作人员联络。对用户因用户名和密码泄露、遗失等非吉至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吉至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若用户因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泄露,对吉至造成损失或潜在损失,用户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3.3 用户注册成功后,如若连续六个月不曾使用其注册帐号,则该帐号有可能被新的用户注册,届时其原有信息将全部丢失。吉至不对由此引起的用户信息丢失承担任何责任。
3.4用户理解并同意吉至商城平台通过向用户注册时预留的地址、电话、邮箱等任一方式发送信息,或者通过吉至商城平台发送站内信息,即视为吉至商城平台向用户履行了送达、通知义务。
3.5 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 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b) 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c) 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d) 不得利用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e) 不得利用网络服务系统发布或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信息资料。不得发布任何包含种族、性别、宗教歧视性和猥亵性的信息内容。
(f)不得利用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吉至的行为;不干扰或混乱吉至网络服务;
(g) 用户同意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安全漏洞的情况,立即通告吉至。
3.6 吉至保留判定用户在吉至网站的行为是否符合本服务条款及国家网络行为要求的权利,如果用户违背了服务条款的规定或国家网络行为要求,吉至可中断其网络服务的帐号和服务。
4.隐私保护
4.1 保护用户隐私是本网络服务的一项基本政策,吉至不擅自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户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a)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b)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c)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d)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e)为维护吉至的合法权益。
(f)由于用户对自身信息保密不当,导致用户非公开信息泄露。
(g)由于网络线路、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等原因造成的资料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
4.2 吉至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吉至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吉至可将用户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4.3 在不透露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吉至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5.特别须知
本网站向注册用户提供网络订购服务,鉴于实验试剂产品网络订购服务的复杂性和特殊性,敬请用户详尽知晓以下信息:
5.1 身份确认:根据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用户应了解订购实验试剂产品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常识,特别提醒:个人研究者无权自行订购实验试剂,实验试剂订购人的订购行为需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因此,凡使用本网络服务者需征得所在单位的授权,否则无权使用本网络服务。若使用本网络服务者未征得所在单位的授权,擅自在本网络进行订购,则自行承担相关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并赔偿对吉至造成的经济损失。
5.2 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具备一定的准确性、有效性和完整性,但因数据庞大,且受数据来源的不确定性影响,不能保证绝对的准确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因此,本网站所陈列的价格、货期等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合同邀约,相关约定以吉至书面发送给您并要求您确认的正式订购单(合同)为准。
6.订购须知
6.1 准确订货:在使用网络订购前,用户应预先仔细审阅产品的技术指标,确认无误。不详之处,应立即向吉至查询。订单一旦确认,即视为用户认可有关产品的技术指标。产品的技术指标及包装形式以出厂标准为准,特殊要求请在订货前书面说明,以便准确订货。
6.2 配套订货:订购多种试剂并且需要配套使用者,请预先与吉至确认,吉至将在合同中注明:“缺一种即取消全部订单”,以便准确操作,否则用户认可实到实收的交货模式。
6.3 订单变更:在确认订单之后,在大多数情况下不会发生变更,无需再次确认。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吉至将征求您的意见,再确认或者撤销某项订货: A)库存暂时缺货,需要安排生产;B)国际化工原料价格浮动或汇率变化3%以上,引起价格变化; C)属于高危险等级,不能空运; D)属于限制性实验试剂,须申请进、出口许可证;等等。对于定制实验试剂的订单,如果某项基础原料的采购发生严重困难,导致不能生产,吉至有权终止订单并第一时间通知用户,对此吉至不承担直接或间接经济责任。
6.4 订单撤销:鉴于实验试剂产品的生产、运输储存、及使用方面的特殊性,订单在生效之后,您不得单方面撤销订单。撤销订单需要征得吉至的书面认可。用户单方面撤销订单为违约,违约金为百分之百合同总额。意外情况:本公司欧洲仓有常备库存,能快速地满足绝大部分的需求。如果往国内调货时,出现不可预见情况,如:排不上舱位、航班延误或取消、转运受阻等等,可能导致运输延误,订货时应充分考虑到此类意外,以便合理地安排工作。在上述情况下发生延误,导致直接或间接的损失,吉至不承担责任,用户不得撤销订单。
6.5 质量责任:实验试剂质量应与工厂出厂规格相符。鉴于实验试剂的特殊性,吉至仅对未使用之前的产品质量负责,对实验试剂的应用不负有任何直接与间接的责任。吉至提醒用户在做实验之前,预先按照技术规范检验产品质量。在产品开始使用之后,用户对应用及其结果负有全部的责任。
6.6 质量鉴定:有关产品的质量问题,用户须在收到小瓶装实验试剂后三十日之内向吉至反馈,否则,视为用户已认可该产品质量。订购大包装实验试剂时,为了确认质量,可事先协商安排小样预检。到货之后的质量鉴定:用户须在到货之后的十天内,书面通知吉至,同时向中国商检局递交商检申请。否则,视为用户已认可该产品质量。若申请商检十日后仍未收到用户任何异议,也视为用户认可该产品质量。鉴于实验试剂的稳定性及其它复杂特性,在中国商检局抽样之前,须保持产品包装的原始密封状态,(中国商检局对已打开包装的产品不予检验出证!)。商检使用的检测方法应与原生产厂的,或国际公认的经典检测方法相同。除中国商检局以外,其它机构的检验报告或证书无效。如检验结果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由用户支付商检费用。反之,由吉至支付。如商检证明产品有问题,双方应积极、坦诚地协商索赔事宜。如发生争议,应递交中国商检局或通过吉至注册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
6.7 提货运输:由于实验试剂的特殊性,产品到达用户指定接收地点后用户应在七日内安排提货收货。若用户未在七日内提货收货,用户对实验试剂的质量稳定性负责。用户在提货或收货时应仔细检查货物的包装,此后用户负责其运输及储存的安全。如用户委托吉至在货物进口之后,代办国内邮寄或转运,吉至按邮政或运输部门的规定严格包装货物,然后交验给承运单位。其后因运输或装卸造成的破损,属于承运单位的责任。用户应在收件时仔细检查货物的包装,如发现破损应当场拒收(请预先告诫收发室人员!),并要求递送员当场签写货物破损记录。随后立即把该记录送交吉至,以便及时地与承运单位交涉索赔事宜。对冷藏冷冻产品,吉至会根据供应商建议的保存温度确定运输方式,由于无法准确估计运输、签收、验收等环节所需要的时间,吉至负责发货后当天通知用户提货,用户需提前安排货物签收(请预先告诫收发室人员或代收人立即签收并按保存温度保存)。由于用户未按时签收或在签收之后由于用户保存不当而导致的产品质量问题,吉至不予承担责任。发货箱中有货物回执,请用户签返回执,若发现货物短缺,须在七日内通知吉至,十日之后视为用户确认无短缺。
6.8 安全操作:为保证试剂安全性,用户必须指定受过严格训练的专业化学人员进行操作。在操作之前使用人必须认真阅读国际通用的MSDS化学安全操作卡(可以通过网站下载或直接向吉至索取MSDS卡),做好充分的安全防护之后再进行规范操作,用户对实验试剂的开启安全、使用安全及其化学反应后果负有全部责任。
6.9 责任范围:上列条款已经明确买卖双方的责任范围,双方不承担任何合同以外的直接或间接责任。此文仅明确责任范围,希望不发生此类意外。
7.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7.1 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需暂停网络服务,吉至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7.2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吉至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而无需通知用户:
(a) 用户提供的资料不真实;
(b) 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7.3 除前款所述情形外,吉至同时保留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随时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对于所有服务的中断或终止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吉至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7.4 用户若反对任何服务条款的建议或对后来的条款修改有异议,或对网络服务不满,用户只有以下追索权:
(a) 不再使用吉至提供的网络服务。
(b) 通告吉至停止使用吉至的网络服务,得到吉至确认后,用户使用网络服务的权利马上中止。从即时起,吉至不再对用户承担任何义务。
8.违约赔偿
双方同意保障和维护对方的利益,如因一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责任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
9.修改协议
9.1 吉至将可能不时的修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一旦条款内容发生变动,吉至将会在相关的页面提示修改内容。
9.2 如果不同意吉至对服务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
10.法律管辖
10.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10.2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吉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通知和送达
本协议项下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重要页面公告、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2.其他规定
12.1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12.2 本网络服务条款与国家法律解析一致,包括法律条款中有争议抵触的内容。若有任何服务条款与法律相抵触,以国家法律为准,同时相关条款将重新解析。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2.3 本协议解释权、修改权和最终解释权归吉至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