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900-4166

发票说明

吉至是正规的化学品经营单位,可为客户提供正规发票用作单位报销凭证。

发票随货一起寄出。如需增值税发票请提供《一般纳税人证书》、《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三类证件复印件。

 

发票说明

1. 正规发票:吉至所售试剂产品均为“优质产品”,每个订单都会开具正规发票。

2. 发票金额:发票上的金额严格按照订单中您实际支付的金额来开具,无法多开或少开。

3. 代金券抵扣金额:使用代金券抵扣掉的金额将不开具在发票内,若使用代金券后的订单金额为0元,则不开具发票。

4. 分开发票:若您希望同一个订单多种商品分开开具发票,请务必在订单备注中注明,以便我们操作。

5. 发票抬头:发票抬头不能为空,吉至将以订单中注明的公司名称作为发票抬头,如有异议请在订购前指出。

6. 发票邮寄:发票一般随货一起寄出。

7. 发票内容:发票内容默认为“产品明细”,如有特殊要求请提前说明。
 

发票税额说明

16%税额:由国家统一规定的,每个经营性的公司实体在实际发生每笔交易之后都需要缴纳这个标准的税额。


发票注意事项

1. 发票遗失损毁:如果您的发票遗失或损毁,可以向我公司申请将您的发票底单传真给您,凭借复印件依然可以报销,若需要快递寄送复印件,需要由客户承担发票补发的邮寄费用。


2. 发票未盖章:如果您收到的发票未盖章的话,您可以选择一下任何一种方式:

    (1). 传真件:您可以向吉至申请将您的发票底单传真给您,我们将会把发票底单盖章并传真给您,凭发票底单传真复印件依然可以享受全国联保服务。您也可以选择向我们申请发票底单扫描件,我们将会把发票扫描件发送到您的邮箱,您可以打印出来,凭发票的打印件仍然可以享受全国联保。

    (2). 原件补盖章:如果您需要为发票原件补盖章的话,请与我们的客服联系并将您的发票寄回,我们将会在在收到您的寄回发票,盖章后并为您重新寄回,来回邮费由我司承担。
 

更换发票

1. 您在收到发票后如果发现票据抬头、内容或金额错误,请您致电客服400-623-8666,由客服人员为您办理更换发票事宜。

2. 更换发票请先将原发票寄回至我司,经我们核实后即给予处理。

3. 如因您个人的操作失误而导致发票遗失、损毁等情况,吉至不能为您提供更换、重开发票的服务,您可以申请传真或邮寄发票底单,相应的快递费需要您来承担。

4. 由于重开发票,我司需缴纳而外税费,为此如需重开发票请您和我司联系,并需要您额外负担相应税款。

 

如何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局规定,对于有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求的单位客户,请您准确提供以下内容:

1.《一般纳税人证书》或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及其他任何能够证明贵单位是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文件、《营业执照》两类证件的电子档。

2. 证明开户行和银行账号的规范性文件,(银行及账号资料与贵公司税务留存资料一致)。

将以上内容以附件的形式发送给我司客户服务部,由我司为您核实后开具增值税发票,增值税发票开好后,会以快递方式为您寄出。

 

发票核实

您可以登陆上海财税网在发票信息网上查询系统中输入您的发票信息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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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